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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伯莎左等右等,在白马酒店等了两天也没等到来人。连简·爱小姐也忍不住嘀咕:“他连钱都没捞到呢,总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吧?” 伯莎也困惑不已,直到第三天,她无意间听见酒店门童在和前台聊天。 “最近是怎么了,警察不做事吗,”门童抱怨道,“街头小偷都来到酒店附近来了!还说要找什么贵人,他哪里来的胆子?” 伯莎:“……” 行吧,原来是这个原因。 “先生,”伯莎款款向前,“你说的街头小偷,是个叫杰克·道金斯的少年吗?” “呃,他好像是这么自报家门的。” 门童当即反应过来:“你认识他,女士?” 伯莎一笑:“他是来找我的。” 当天下午,穿着破旧衣衫、踩着一双脏鞋的杰克·道金斯,跨着犹如打仗凯旋般的步伐,得意洋洋地在门童的注视下走进白马酒店的大厅,那副模样好像在滑铁卢击败拿破仑的不是惠灵顿公爵,而是他杰克·道金斯一样。 “伯莎女士!” 杰克一见伯莎,双眼亮晶晶的:“我不负所望,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条件的人选,若是合适,请他进来和你见见面?” 伯莎瞥见门童黑如焦炭的脸色,忍俊不禁:“明天你把人带来,在附近街区的教堂见面吧。” 一来避免给酒店工作人员提供麻烦,显然在他们眼里这些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人无异于碍眼的垃圾;二来富人街区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证的公共场合——谁知道街头小偷杰克背后的人是谁?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纪,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纪,这样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团伙作案,是有人统帅控制的。要是杰克头顶的人物心生歹意,绑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来。 “没问题!”杰克当下应了下来。 “这是给你的。” 伯莎按照协定,从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币:“注意,是只给你的。” 杰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,还有她话中隐藏的忌惮。 在杰克·道金斯的记忆里,像伯莎这种长得好看,还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钱夫人,是不会关心他们这种小孩怎么过活的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伯莎夫人明明也没透露过什么口风,但杰克就觉得她特别“懂行”。 要知道事成之后还有整整一先令呢!为讨“金主”欢心,杰克难得坦诚了一回。 “放心,伯莎女士,”男孩挤眉弄眼,“做活换来的吊零(偷帕子换的先令)给别人分,赏来的钱进了我的口袋,就别想拿出去啦。” 言下之意就是,这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的。 伯莎满意点头:“去吧,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们。” *** 转天上午,街区教堂。 伯莎靠在长椅上,坐在一旁的简·爱小姐主动问道:“需要我回避吗,伯莎?” “嗯?不用,”伯莎摇头,“这种事不值得避讳。” 没过多久,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·道金斯的声音:“女士,我把人带来啦!” 两位女士纷纷回头,出乎意料伯莎的是,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。 杰克·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,他能找来什么人?伯莎让他找人,就默认了他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,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。 然而走进来的青年,看上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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